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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召开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4日    阅读次数:2963

7月1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召开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大会,对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刘润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杜志刚,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雪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曹正龙主持,省教育考试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录取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刘雪平详细介绍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前期工作,部署了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她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一是讲政治。高招录取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互相配合,加强协作,遇事不扯皮、不推诿、不贻误工作,对失职和违反纪律者,一律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是讲政策。全体高招录取工作人员要熟悉政策、精通业务,要明确要求、规范程序,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维护高考制度和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把握好计划、投档、录检三个核心环节,严格按政策办、按规定办、按程序办、按权限办,严格按批次录取,按计划录取,按标准录取,按程序录取,确保高招录取的公平公正。三是讲纪律。要严格执行“26个不得”招生禁令和省高招委、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做到廉洁自律。
    杜志刚就录取期间开展执法监督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了工作纪律。他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2016年高考招生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强化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机构及工作人员招生行为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障高招录取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有利于维护高招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才环境。思想上要紧绷安全公平之弦,行动上要谨守令行禁止之规,工作上要树立廉洁阳光之风。他强调,高招录取是体现招生公平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顺利完成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刘润保在讲话中强调,高校招生录取事关国家人才选拔和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计划管理,依法规范操作,确保信息安全,优化各项服务。要把高招录取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做,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刘润保要求,全体录取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防止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继续发扬认真、严谨、周密、细致的作风,按照公正、公平、高效、优质的要求,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在前头、干在前列,高质量完成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向社会、考生和家长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8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历时共50天。共分六个批次,(一)提前批本科(7月8-12日,艺术类23日结束);(二)国家专项本科(7月13-15日);(三)第一批本科(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3日);(四)第二批本科录取(第二批本科文理类、艺术体育类二本A段、三校生本科文理类:7月24日-8月1日;艺术体育类二本B段、三校生本科艺术类:8月2-8日);(五)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16-22日);(六)高职(专科)(8月1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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